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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

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.png

 

登錄時間:西元2017年9月9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登錄者:呂南陽

既有登錄名稱:民國39年2期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

 

類別:交易(貨幣、借貸、契約)

來源:張正忠捐贈 

製作時間:民國40.1.10

材料:紙類 2張 

尺寸:<長>23.5公分 <寬>17公分

保存狀態:良好 

 

基本描述

  臺灣農地的土地稅(田賦)於1946年改採徵收稻穀實物,即「田賦徵實」。配合稻作產季,每年分兩期徵收。水田須繳納稻穀實物,旱田則折算「代金」繳納。「田賦徵實」是戰後初期政府掌握米糧的重要制度性手段之一,是對每一「筆」水田徵收。

 

參考資料

        http://etaiwannet.blogspot.tw/1970/01/38.html  環境台灣

BY 國立中興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 

 

備註事項

  • 收據業者姓名:張銀塗外3名。繳納期限:39年12月31日,40.1.10發給收據。

 

二、歲收分

1. 本期田賦徵實應繳(正稅)賦額7元2角9分

2. 隨賦收購價款-本期收購價款44元2角4分

 

文物照

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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