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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
登錄時間:西元2017年9月9日
登錄者:呂南陽
既有登錄名稱:民國39年2期田賦實物繳納收據聯
類別:□交易(貨幣、借貸、契約)
來源:張正忠捐贈
製作時間:民國40.1.10
材料:□紙類 2張
尺寸:<長>23.5公分 <寬>17公分
保存狀態:良好
基本描述
臺灣農地的土地稅(田賦)於1946年改採徵收稻穀實物,即「田賦徵實」。配合稻作產季,每年分兩期徵收。水田須繳納稻穀實物,旱田則折算「代金」繳納。「田賦徵實」是戰後初期政府掌握米糧的重要制度性手段之一,是對每一「筆」水田徵收。
參考資料
http://etaiwannet.blogspot.tw/1970/01/38.html 環境台灣
BY 國立中興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
備註事項
- 收據業者姓名:張銀塗外3名。繳納期限:39年12月31日,40.1.10發給收據。
二、歲收分
1. 本期田賦徵實應繳(正稅)賦額7元2角9分
2. 隨賦收購價款-本期收購價款44元2角4分
文物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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